本文引用自ly98computer - 高中部 影片: 社群網戰(social network) 觀後感

故事

哈佛大學學生馬克·左克柏在酒吧與女朋友艾莉卡·歐布萊特分手後,返回宿舍構思設計一個網站,他將學校各宿舍的照片盜取,然後與朋友愛德華多·薩維林設立FaceMash網站,比較哪張女生的臉比較漂亮。最後更使學校的伺服器癱瘓,使左克柏在校內一夜成名。後來經納倫德拉介紹下認識溫克沃斯兩兄弟,開始設立Harvard Connection網站,左克柏參考他們的概念建立The facebook網站,後來在校內大受歡迎,卻被朋友開始懷疑是否偷用他們的概念。

接著左克柏將網站擴展至其他美國大學。而溫克沃斯兩兄弟開始利用學生守則控告左克柏。透過父親的關係成功與校長會面,但是校長不受理。之後左克柏及愛德華多以及他的女朋友與Napster創辦人帕克會面,他提議網站的想法,認為這不是下廣告的時候,此外建議將The facebook的「The」刪除,並將公司基地搬往至加州。

愛德華多堅持在紐約尋找公司廣告,但是進展未如理想,最終因吵架與女朋友分手,為了吸引注意,更將公司帳戶刪除。溫克沃斯兄弟參加完英國倫敦舉行的賽艇賽事後,發現Facebook已擴展至英國大學,開始決定向馬克提出訴訟。網站開始擴大,人手亦漸漸增加,愛德華多在Facebook使用人數達100萬人次前,被召回總部簽署文件,但愛德華多發覺股票被瓜分至0.03%,於是大怒。馬克同時面對兩宗官司訴訟,結果是庭外和解,對方獲得了合理的賠償。在電影完結的時候,主角對著電腦做一件事——將前女朋友的Facebook頁面加為好友,然後每隔數秒刷新一次。

出處 維基百科

照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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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msn娛樂

心得:看完社群網站後,我覺得主角還滿混蛋的。

雖然這是以為我的觀點來說,但是他創造Facebook是他一人之力嗎?

從故事來看,顯然並不是!

他背叛了至交好友,那位好友可是出錢出力的幫她,若沒有那位好友他能做faceboook嗎?

也許可以,但是有誰會出錢幫一個沒經驗的大學生?

他也許做到了許多人一輩子都做不到的事,但他同時也失去了一位好友及獲得2場官司要打。

也許付那些錢對他說已經不算什麼了,但他還真不情願,雙胞胎兄弟也許不用付,但他總該付給那位好友吧。

他的成就,那位好友功勞不能說小,也許要說是非常大才對,不過為了那些錢出賣幾個朋友值不值得?

我想對他應該是值得吧!如果是我,我也不知道當時的我是會變成跟他一樣,還是依照原本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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